【转】关于做好2023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27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:

根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和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》(苏教办高函〔2023〕24 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将组织开展2023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。相关通知如下:

一、验收对象

1. 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;

2. 2021年立项,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。

二、验收要求

1. 结题要求

1)提交结题报告(注意:任务书、季度报告、中期检查报告须提前完成)。

2)各级各类项目结题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成果精粹。

3)国家级(省级重点)项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答辩,通过结题答辩方可结项,答辩时间11月3日,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
4)各类项目须在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,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。

2. 结项管理

1)项目结题后在系统内可打印结题证书,凭结题证书方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。

2)拟申请项目评审为优秀的,须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。

3)项目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,学校将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,同时鼓励参加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等活动。

4)项目实施费用的报销要求参见“大创项目报销流程”(https://jwc.njucm.edu.cn/2021/1026/c3915a92077/page.htm)。

5)2021年申请延期的项目须在11月底之前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,逾期学校将终止未能正常结题的项目。

所有工作在线完成,请项目负责人登录“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”(http://cxcy.njucm.edu.cn/pt/HomePage)提交相关材料,并由“指导老师→学院→学校”审核。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团队,督促各团队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紧推进项目实施,确保大创项目取得成效。学校联系人: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,高老师,谢老师,联系电话:025-85811016。

 

附件1.2023年我校国家级(省级重点)项目结题答辩安排.docx中期检查报告-模板.docx

结题报告-模板.doc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

2023年10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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